【22·DYZLJ·语文-R-必修3-QG】全国100所名校单元测试示范卷·语文周练卷2 唐代诗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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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2·DYZLJ·语文-R-必修3-QG】全国100所名校单元测试示范卷·语文周练卷2 唐代诗歌③“孝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,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,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。《郭店楚简·成之闻之》中说:“天登大常,以理人伦,制为君臣之义,作为父子之亲,分为夫妇之辨。”理顺君臣、父子、夫妇的关系是“天道”的要求。君子以“天道”常规处理君臣、父子、夫妇伦理关系,社会才能治理好。所以,“人道”与“天道”
是息息相关的。
④“孝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“仁学”。以
“亲亲”(爱自己的亲人)为基点,扩大到“仁民”,以及于“爱物”。基于孔子的“仁学”,把“孝”看成是“天之经”“地之义”“人之行”是可以理解的。一方面,它体现了孔子“爱人”(“泛爱众”)的精义;另一方面,在孔子儒家思想中,“孝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。因此,“孝”不是凝固教条,而是基于“仁学”的“爱”不断释放的过程。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,以“仁学”为基础的
“孝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。
⑤社会在发展,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。“孝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。例如“四世同堂”“养儿防老”,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,又如“二十四孝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,但作为“孝”之核心理念的“仁爱”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。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,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,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,但“孝”的“仁爱”精神则不会改变。对长辈的爱敬,对子孙的培育,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“仁爱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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